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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申领登记

发布日期:2023-11-16    作者:     点击:

相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依据《长春工业大学纵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长春工大科字[2023]3号)、《长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长春工大科字[2023]4号)文件相关规定,科研项目绩效登记申领工作不再统一进行,除涉及个税优惠的科研项目绩效外,其余项目调整为项目负责人随时申领登记;因新版科研管理系统更新建设中,结合学校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审签办事流程,现将近期临时办理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领登记流程公布如下,有效期至新版科研管理系统启用截止。

 

办理流程:

一、下载“长春工业大学科研项目绩效发放申请表(2022)

二、填写表格相关内容,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

 

 

 

三、携带“绩效发放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任务书(合同书)复印件横向项目需另附合同经费预算书验收证明),到科研处相关科室办理登记认定。注:依据管理办法,绩效申领发放只面向项目组成员(含外单位成员),横向科研项目绩效申领仅面向企业结题验收的项目。

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与个税优惠办理

依据《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文件规定,已取得技术合同登记证明且在到款时间三年内进行绩效申领的技术开发(在企业完成结题与转化)、技术转让(许可)项目,绩效可按减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办理流程如下:

1、每年6月1日和11月1日,项目负责人携带“绩效发放申请表①(一式三份纸质版需签字、word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48524307@qq.com)”、合同书复印件②、经费预算表③、企业验收证明④、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⑤,到科研处相关科室办理登记。

注:2023年横向项目及科技成果转化绩效申领截止到11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2、科学研究处将对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公示期不低于1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无异议,项目负责人需携带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复印件、《科技人员取得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备案表》(见附件2)到财务处进行审核(财务联系人:马老师 85716287;董老师18643120197)。

四、将科研处登记认定完成申请表纸质版电子化,上传财务网上综合服务平台-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

操作方法:⑴登录学校OA系统-⑵财务服务平台-(3)个人收入网上申报系统-(4)校内人员其他工薪收入申报-(5)在“发放类型选择”栏,选择“科研绩效”,按要求填写相关财务信息,上传科研处审签完成电子版(PDF格式)申请表。完成财务流程。

 

 

五、科研项目负责人可从“其他工薪收入发放管理”浏览申领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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