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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转发国家标准委《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6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国家标准立项工作,国家标准委制定了《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做好国家标准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国家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要把该项工作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和贯彻落实全省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修订活动,打造吉林标准,争取制定标准的话语权,抢占标准的制高点。

二、认真组织,保证质量

各单位要认真学习理解《2017年国家标准项目立项指南》的要求,准确把握立项的原则和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征集,广泛征求意见,严格遴选,统一申报,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

三、严格申报程序,确保有效

凡是推荐申报的国家标准项目,应按照立项指南规定进行申报,同一项目只能选择一种途径进行申报,避免进行重复申报。

四、申报要求

凡是通过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申报国家标准项目的单位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局标准化处。

凡是未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推荐申报的项目,其项目申报情况及相关文字材料(一份)在报送相关部门的同时报送我局标准化处。

联系人:吕德利

联系电话:0431-85237055

电子邮件:jlsbzh@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

邮编:130022

学校联系人:范猛

学校联系电话:85717359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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