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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位论文开题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暂行规定》,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对象:

(一)全体2016级硕士研究生、2016级博士研究生;

(二)其他年级未开题的研究生。

二、开题时间要求:

各培养单位应在2017-2018第一学期初(10月10日)前组织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三、学位论文开题具体要求: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内容、具体要求及考核管理请参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二)开题报告会程序:

1.宣读开题报告会程序;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博士研究生至少25分钟,硕士研究生至少10分钟);

3.与会专家和列席者向研究生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4.与会专家与研究生讨论开题报告并给出修改意见;

5.与会专家填写《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表》并签名(此项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会);

6.公布开题报告结果。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本学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建立学位论文开题课程班,学位论文开题结束一周内录入开题成绩,并将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学位论文开题的时间、地点报送研究生院。

(五)为确保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顺利进行,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研究生及指导教师对论文选题及撰写做一次专题报告会。

(六)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对学位论文密级定。属于涉密学位论文的密级申请一般应在论文开题之前进行,并填写《长春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发表论文(含毕业论文)保密审批表》一式四份,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培养办、学位办、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存一份,导师签署意见后,经所在培养单位初审,提交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审批,申请人在提交申请表的同时须提供相关涉密项目的主管单位及密级证明材料一份。

(七)《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管理暂行规定》中关于对研究生文献综述报告的要求从2016级硕士研究生、2015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注:《开题报告模板》、《长春工业大学在读研究生(博士、硕士)发表论文(含毕业论文)保密审批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http://yjsy.dept.ccut.edu.cn/article.asp?9u1V3D2G4B1t3.html http://yjsy.dept.ccut.edu.cn/article.asp?2N1s191z283t2.html)

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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