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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开展 2020年度研究生学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6    作者:ms04     点击:

数学与统计学院关于开展 2020年度研究生

学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020年度,我院研究生学团工作在上级党团组织和学院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本着“继承传统、巩固成果、创新发展”的思路,坚持“以生为本、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的宗旨,围绕“思想引领、行为规范、成长服务”职能,开拓进取、创新发展,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个人。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促进学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学院决定对一年来在学团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进行表彰。评比办法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干部(3人)、学习标兵(3人)、竞赛之星(2人)、学术之星(2人)。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2018级1人,2019级2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主动承担班级责任,积极开展班级活动,促进班级学生团结协作;

评分标准:全班对申报人投票表决。

  1. 学习标兵(2019级3人,其中数学1人,统计1人,应用统计1人)

  2. 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加权成绩占所在专业第一。

    评选标准:参考2019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加权成绩排名。

  4. 学术之星(2人,参评范围2018级和2019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5. 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5《学术成果量化分值表》。

  6. 竞赛之星(2人,参评范围2018级和2019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学院认定的各项学术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6《学科竞赛类量化得分表》。

  7. 其他说明

  8. 相同分值下,加权成绩高者优先。

  9. 参评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所有参评资料均需在此期间。

  10. 学术之星评选主要参考发表论文分值,竞赛之星评选主要参考获得荣誉的竞赛分值。

  11. 本次学团表彰相关细则仅适用于本次表彰。

    三、评比流程

    1、参评个人自愿填写申报表附件1-4,具体评定分值见附件5-6。(截止交表时间12月18日中午12:00点,论文及获奖请提供佐证材料);

    2、评审小组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拨打电话:15526639922;

    3、学院年底学团表彰(颁奖时间为12月下旬北湖校区),并给所有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小组名单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张斯琪 吴铮赵立妍 孙雪冬 陈冬雪。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度优秀学生干部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度学习标兵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3:长春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度学术之星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4:长春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年度竞赛之星表彰申报表.docx

附件5:学术成果量化分值表.docx

附件6:学科竞赛类量化得分表.docx

上一条:数学与统计学院2020—2021—1后半学期研究生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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