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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0-06-08    作者:统计信息管理员     点击:

一、招生规模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约为4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科招生人数及导师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招生计划下达后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普通招考三种。

(一)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是指从我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读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的申请时间为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详见《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

(二)“申请—考核”制

“申请—考核”制是指各学科对符合报名条件,申请博士学位的考生进行资格认定,通过综合考核,选拔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博士生的招生方式。2019年,我校“申请-考核”制只招收应届全日制(非定向)硕士毕业研究生,详见《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申请-考核”制未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的普通招考,但须重新报名确认。

(三)普通招考

普通招考指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参加学校集中组织的笔试、面试等环节考核,达到录取条件者按成绩排序进行录取的招生方式。

  1. 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

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正式认定书方可报名。

  1. 报名及招考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2019年1月22日-3月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均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完成后点击“下载报名信息表”)。

    2.《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和《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在报名系统中下载)

    3.非应届考生:本科及硕士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研究生培养部门公章)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

    6.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于3月5日、6日按照各学院相应招生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所报考的学院并完成现场确认。

    (四)普通招考考生于3月5日、6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主楼1426室)完成现场确认。

    (五)所有考生均须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80元/人,请考生于3月5日、6日将报名费缴纳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五、考试、考核

(一)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考生按照《长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修订)》、《长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及所报考学院相应实施细则完成资格审核、考核和录取。

(二)普通招考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初试和复试。初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预计在3月中下旬进行,请报考考生关注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1.初试

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考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复试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创新能力考查等。

复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在初试后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成绩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分类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

(2)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往届硕士毕业生按综合成绩分别排序。

六、录取

(一)所有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完成现场确认,通过信息确认者方可参加我校招生考试、考核,未进行现场确认者,不予录取。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考生报考须征得单位同意,一旦录取,如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不能调档或单位不签协议(定向生)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本校将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后向考生单位发送调档函,规定时间内档案不能到我校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医院为长春工业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五)每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只能录取一名博士研究生。

(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长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办法》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七、其它事项

(一)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时间按招考方式分别安排,具体时间和工作安排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博连读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

(四)学校设立博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体系。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蔡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6157 0431-85716566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长春工业大学南湖校区主楼1426室。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延安大街2055号,长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130012

Email:yzb@ccut.edu.cn

附件:长春工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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