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在各研究生班级中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强,工作表现突出,全心全意为广大研究生服务的研究生,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现决定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学习标兵、竞赛之星、学术之星”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优秀学生干部(10人)、学习标兵(6人)、竞赛之星(2人)、学术之星(4人)。
二、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干部(硕士研究生10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
3、主动承担班级责任,积极开展班级活动,促进班级学生团结协作;
名额具体分配情况:
硕士学生年级 |
名额 |
2022级硕士研究生 |
5人 |
2023级硕士研究生 |
5人 |
(二)学习标兵(硕士研究生2023级6人)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且加权成绩占所在专业前三名;
3、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相同参评专业取加权成绩最高者。
4、专业人数不足10人的专业,学位课加权成绩与学位课相近专业一起排名。
评选标准:参考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课加权成绩排名。
名额具体分配情况:
专业 |
名额 |
数学 |
1人 |
应用统计 |
2人 |
统计学、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 |
3人 |
学术之星(4人,参评范围为全体博士、2022级和2023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学术成果主要参考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与本学科研究方向相关的学术论文,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且署名为长春工业大学。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5《科研成果量化分值表》。
名额具体分配情况:
学历层次 |
名额 |
博士研究生 |
1人 |
2022级、2023级硕士研究生 |
3人 |
竞赛之星(2人,参评范围2022级和2023级全体硕士)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水平高,热爱祖国,热爱学校,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德育综合考核优秀,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年度内获得学业奖学金;
3、积极参加学校以及学院认定的各项学术类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评分标准:参考附件6《学科竞赛类量化得分表》。
其他说明:
1、相同分值下,学位课成绩加权成绩高者优先。
2、参评时间段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所有参评资料均需在此期间。
3、学术之星评选主要参考发表论文分值,竞赛之星评选主要参考获得荣誉的竞赛分值。
4、2024年8月31日前获得的成果及竞赛参照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8月31日后取得的成果及竞赛参照2024年学业奖学金细则进行赋分。
5、本次学团表彰相关细则仅适用于本次表彰。
三、评比流程
1、参评个人自愿填写申报表附件1-4,具体评定分值见附件5-6。(截止交表时间12月4日 中午12:00点,论文及获奖请提供佐证材料)。
2、评审小组评审并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拨打电话15526639922;
3、学院年底学团表彰,并给所有获奖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审小组名单
学院评审小组成员:侯立博 王俪霏 赵运宏 丁真真 王嘉耀。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材料(附件和佐证)提交至南湖校区老图3123丁真真16643595850,电子版材料(附件和佐证)发送至邮箱3082172749@qq.com,文件命名为“评比奖项名称+班级+姓名”,逾期自动放弃。
长春工业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