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强化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一步规范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要求,根据《长春工业大学关于调整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研究成果要求的决定》,制定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有关研究成果要求。
一、申请学术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学术硕士学位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SCI、SSCI、EI、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投稿进入修稿阶段),论文需提供指导教师签字;
2.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含被录用);
3.申报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4.授权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5.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1项;
6.在国内、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
注:1.在学院审核期间,发表的小论文只有录用通知且没有见刊的,提交小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录用通知复印件上,由导师审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在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意见,签上导师名字;2.未见刊的小论文需提供版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版面费发票原件已报销,需提供复印件。若期刊杂志社无版面费情况需开具杂志社(带杂志社公章)无版面费相关证明或提供杂志社网站公示无版面费截图,小论文录用通知复印件和版面费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
二、申请专业硕士学位基本要求
专业硕士学位的学术成果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SCI、SSCI、EI、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投稿进入修稿阶段),论文需提供指导教师签字;
2.发表至少1篇与研究方向相关的省级及以上期刊论文(含被录用);
3.申报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发明专利1项,需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4.授权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1项;
5.获得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软件著作权1项;
6.在国内、国际重要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论文。
注:1.在学院审核期间,发表的小论文只有录用通知且没有见刊的,提交小论文录用通知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录用通知复印件上,由导师审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要求,并在复印件上明确签署意见,签上导师名字;2.未见刊的小论文需提供版面费收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版面费发票原件已报销,需提供复印件。若期刊杂志社无版面费情况需开具杂志社(带杂志社公章)无版面费相关证明或提供杂志社网站公示无版面费截图,小论文录用通知复印件和版面费相关材料由学院留存。
三、学术硕士、专业硕士研究成果的认定
研究成果需要经过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长春工业大学,且硕士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参与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硕士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四、本规定从 2024 届硕士毕业生开始施行。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