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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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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21-04-09    作者:     点击:

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与要求的法定文件,在修改或编写大纲时要以国家的大纲作依据。因此编写格式规范、教学要求明确、教学内容及学时安排合理的教学大纲,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为此制定如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

1.每门新开课在开课前半年,由拟担任主讲任务的教师,根据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数、教学内容特点及学生实际情况,编写出本门课程的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要求涵盖以下项内容:

(1)课程类型(分必修课、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公共任选课)

(2)学时学分

(3)先修要求

(4)教学基本目的

(5)使用教材

(6)各章的教学要求,学时安排及主要内容

3.教学要求要有层次;

4.同一门课如果授课学时或使用教材更改,则相应的教学大纲也要求重新编写。

学期授课计划填写规定

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最终都要执行“学期授课计划”安排,这也是使整个教学过程有条不紊,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任务的保证。制订如下学期授课计划填写规定:

1.每位任课教师在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学期授课计划”一式四份,签好字交给教研室主任(上交教务处一份,学院存档一份,教研室保留一份,教师一份);

2.学期授课计划要按着要求逐项填写;

3.任课教师的教学进度基本与授课计划同步。

教案撰写格式的规定

撰写教案是教师每一次上课前必经准备环节,也是把教材内容与教师多年教学经验相结合,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综合而成的特色鲜明的课堂教学材料。格式规范,内容充实的教案是高质量教学效果的保证,是以后教学借鉴、参考的重要资料。为此,制定教案撰写格式规定如下:

1.教案撰写以节为单位;

2.教案要求必备项目:

(1)教学要求

(2)教学重点

(3)教学难点

(4)解决难点的关键

(5)主要内容

(6)作业

3.书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晰;

4.教师上课要同时携带教材及教案。

教研活动规定

教研活动是教学过程必不可少的环节,为了通过教研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提高教学质量,对教研活动提出如下建议:

(1)每次教研活动要预先选好研讨的具体内容,组织教师认真讨论、研究,并得出结论。

(2)授课前根据教学大纲制定相应的教学要求,并组织教师研讨教学内容、方法,抓住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

(3)请经验丰富的教师传授教学方法及教学经验;

(4)进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工作;

(5)对拟上公开课教师进行把关、试讲;

(6)教研室主任认真组织做好每次教研活动记录。

教师上公开课及新开课和开设新课教师试讲制度

为了尽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规定如下:

1.每学期每个教研室安排两名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上公开课;

2.教师上公开课前,教研室主任负责安排指导、试讲;

3.新开课教师(包括新分的毕业生及新调入且没有大学教学经历的教师)第一次上课前教研室统一组织试讲,试讲通过方可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试讲没有通过的教师继续准备,再次试讲,直至通过。

4. 凡开新课的新、老教师都应进行试讲。

主讲教师教学职责

为充分发挥主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尽快提高助课教师的教学水平,制定如下教学职责:

1.批改相应作业量的一半;

2.认真、耐心指导助课教师上好每一次习题课;

3.听助课教师讲课并做到课前指导,课后总结;

4.为初次上课试讲把关。

助课教师教学职责

为使助课教师尽快适应教学工作,制定如下教学职责:

1.跟班听主讲教师讲课;

2.批改相应作业量的一半;

3.第一次上课前应在上学期期末进行试讲;

4.做使用教材的全部习题及相关参考书的典型习题;

5.一周至少辅导答疑一次;

6.每次习题课前,主动把教案给主讲教师审阅,并虚心求教。

听课制度

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交流,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尽快提高全院教师的整体教学水平,制定每学年听课制度如下:

1.学院领导

①学院党委书记听课次数不低于任课教师数的1/3;

②学院院长听课次数不低于任课教师数的1/2;

③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听每位任课教师的课至少听一次。

2.教研室主任

教研室每位任课教师的课至少听一次。

3.其他任课教师

每人至少听三次课

每学期期末前两周将听课记录交给教研室主任。

学生成绩考核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的监督、检查力度,比较客观的评价学生学习情况,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学生成绩考核办法如下:

① 平时成绩不超过总成绩的30%;

② 期末成绩占70%。

③ 考查课成绩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有四次成绩记录;

④ 期末停课前一周把学生平时成绩单交到教研室主任处。

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规定

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及时掌握学生学习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分别对专业课实验班教师和参加选课教师的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做如下规定:

1.基础和专业课任课教师

① 一周批改一次作业;

② 两个(含两个)以下教学班的任课教师,作业全批全改;

③ 超过两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如果有助课教师,作业全批全改;否则作业批改量不低于2个自然班人数;

④ 每周每人至少辅导答疑一次,明确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

2.参加选课教师

① 一章批改一次作业;

② 如有助课教师,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2;否则作业批改量不低于教学总人数的1/3;

③ 每周每人至少辅导答疑一次,明确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

3.辅导答疑

① 辅导答疑是课堂教学的辅助环节,每周至少要有两小时的辅导和答疑时间。对学生提出的普遍性疑难问题,可进行集体辅导;

② 教师辅导时要注意收集学生学习中的倾向性问题,以便改进课堂教学;

③ 期末考试前要加大辅导答疑的力度,但不要搞压题。

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反馈办法

为了及时反馈学生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学院的教学检查工作,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制定如下信息反馈方法:

1.对参加选课的教师,定期在学生中进行问卷调查,内容包括作业批改、辅导答疑、教学态度、学生满意程度等;

2.对专业课的任课教师在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的同时,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全面、具体的掌握教师教学状态。

期末命题制度

成绩考核对教师以后的教、学生以后的学将起到指挥棒的作用。因此为了抓好教学的最后阶段——成绩考核环节,为学期的教学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尊重期末考核中知识、能力、素质并重的原则,制定如下期末考试命题制度:

1.实行教考分离

尽可能实行教考分离,某些课程做不到教考分离,则需指定教学经验丰富、个人素质好、能胜任此重任的教师命题;

2.命题原则

1)依据教学大纲,本着知识、能力、素质、考核并重的原则;

2)单纯记忆性的内容要适度;

3)增大对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的理解、应用、发挥性的题目;

4)计算过于复杂,技巧性太强的题目尽可能少;

5)试题要拉开学生档次,基本达到正态分布。

3.命题要求

所有课程一律出两套考题,每套试题要求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试卷评阅制度

试卷评阅环节重在其公平、合理及严肃性,制定制度如下:

1.一律使用试卷密封皮,并按密封皮上要求项目认真填写;

2.密封皮下半部分由学院统一保管,直到拆封上分时为止;

3.所有各科试卷一律要求在制定时间、地点集体批卷。所有试卷由学院统一管理,不得将学生考卷带回家;

4.流水作业,每题有专人负责;

5.一律使用红笔按评分标准批阅试卷;

6.得分标记办法

(1)在每小题题号前写本小题得分;

(2)在每个大题题号前标明本题总得分;

7.试卷合分后,试卷按统一标准调整后,将最后成绩上到密封皮的下半部。

试卷分析总结制度

试卷分析、总结工作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加强这一环节的管理,对以后的教学及考核都有借鉴、促进作用。试卷分析、总结制度如下:

1.试卷评阅工作完毕后,每位命题教师都要对命题的题型、题量、评分标准、难易程度、命题原则等总体情况做以描述;

2.汇总学生答卷情况,包括学生总体对基本概念、基本方法,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

3.明确学生学习的薄弱环节,并指出在以后教学中要采取的相应措施;

4.根据学生成绩状况,对所命题的成功、不足之处进行分析;

5.统计各分数段学生人数及所占百分比。